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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的告别》译文中主语的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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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的告别》(The Long Goodbye)作者Raymond Chandler,是美国侦探小说家,以硬汉派风格著名,为T.S.艾略特、村上春树、加缪、钱钟书、尤金·奥尼尔、奥登等作家所推崇,被西方文坛称为“犯罪小说的桂冠诗人”。村上说,“雷蒙德·钱德勒是我的崇拜对象。我读了十几遍《漫长的告别》。”

《漫长的告别》译文中主语的编译

主语的翻译可能有关人物的形象塑造、目标语言的表述习惯、话题的凸显。让我们看一看译者是如何给主语的翻译编码以传递不同信息。以下是此书的选句翻译比较,译者卢莎莎、宋碧云。

例1)

I’ve done everything wrong as usual, but I still have the gun.

卢:

跟往常一样,我做了错事,但是我还有枪。

宋:

我照例每件事都做得不对劲,可是枪还在我手上。

分析:

两个版本明显的差异在于断句和主语的切换。

卢版比原句多断了一处,由三个简短有力的句子组成,斩钉截铁,自我意识强烈。原文的断句方式,但是改变了主语,使原来一致的主语“我”变成“我-枪-我”的变化主语,有一个权力的转移和思考转变,似乎是中间的“枪”把权力重新交回到迷失的“我”的手上。这一迷失形象和小说开篇的“He was just a lost dog”交相呼应。这一句话,卢版译文为“他就像是一只迷途羔羊”,既契合迷途形象,又以“羔羊”这一喻体的替换,塑造了开篇这一人物的貌似无害性。

例2)

I might have killed her and perhaps I did, but I never could have done the other thing. That kind of brutality is not in my line. 

卢:

我或许杀了她,或许没有,但我决不肯作出另一件事。我没那么残忍。

宋:

也许是我弄死她的,也许不是,但另一个行为我不可能做出。我不可能那么残暴。

分析:

卢版依旧延续了一致的主语,自我意识强烈。

而宋版主语虽然一致,但观感上是有主语的隐藏。而这种主语的隐藏,也反映了英文偏向主语型,如:“I never could have done the other thing”;而中文是主题型,如:“另一个行为我不可能做出”。

例3)

I can’t give you any very clean answer about why she married me. I suppose it was just a whim.

卢:

我无法简单地解释她为什么要嫁给我。我觉得可能就是一时兴起吧。

宋:

她为什么嫁给我,我无法简单扼要地答复。我猜只是一时性起吧。

分析:

第一句话,两个版本突出点不同。卢版直译英语,是主语突出型。宋版则更符合中文话题突出型的习惯。

Whim:心血来潮,怪念头,奇想。新星出版社宋版不知是印刷错误,还是有意为之,翻译为“一时性起”。

例4)

They say lust makes a man old, but keeps a woman young. They say a lot of nonsense. They say the rich can always protect themselves and that in their world it is always summer.

卢:

人们说纵欲会让男人苍老,会让女人年轻。这些话都没有用,人们说有钱人总能保护自己,因此他们的世界永远是夏天。

宋:

俗话说情欲使男人衰老,却使女人年轻。俗话有不少是胡说八道。俗话说有钱人永远能保护自己,他们的世界永远是灿烂的夏天。

分析:

“They say”翻译成“俗话说”,将人称主语“他们”转移到物称主语“俗语”,隐藏了说话者,进而突出后文才是主题。而这也符合中文的用语习惯。

“Lust”指强烈的欲望,情欲。翻译成“纵欲”更契合语境。

“But”这个转折词,卢版省译,体现了中文特点。通常情况下,英语会有明确的连接词,即语形连接,而中文偏向语义连接,会省略连词。

最后一句里,卢版添加了“因此”这个逻辑词语,但是这个因果联系并不太适合,倒不如宋版的不译。不译也符合中文的语义连接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