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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广州南沙区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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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频道小编:2015年广东广州南沙区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入(省外调入,含深圳)须知。

2015年广东广州南沙区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入须知

一、持证人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自办理调出之后三个月内办理调入手续。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在调出地补齐后,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二、提交材料:

在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从业办理—省外(含深圳)调入申请”进行网上预约,填写提交有关内容取得电脑受理号后,向受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两份,由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盖章(封装在档案袋内);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封装在档案袋内);

(三)持证人在调入地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其中工作证明材料原件(如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地税登记证副本等其中之一)和一份复印件,以及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清单或劳动合同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四)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提交的有关证件原件(如身份证、学历证等)和一份复印件;

(五)若已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相应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