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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外省调入申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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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系统为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申请外省调入申请系统

2014年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外省调入申请须知

二、申请对象

持有外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从外省调入陕西省的会计人员。

三、申请调入工作流程

1. 持证人员申请调入时,访问“陕西会计”(网址:http://snkj.sf.gov.cn),进入“证书调转业务——外省调入申请”。持证人员首先在平台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和实际调入单位填写调入登记信息并上传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2.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持证人员填写外省调入申请后,登录财政部调转平台对持证人员外省调入申请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将电子信息导入本地管理系统。

3. 持证人员应在档案信息导入后,持相关证明材料(指上述提到的申请时所需携带的资料)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4. 持证人员身份证号与调入地已有持证人员身份证号重复的,应及时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进行确认。如情况属实,应依法到相应行政机关变更身份证号和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后,重新办理调转手续。

四、申请时所需携带的资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 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3. 原会计管理部门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4. 《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申请表》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5. 有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会计工作证明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填写信息注意事项

1. 登记人员须仔细填写个人调转登记信息,内容务必真实,否则将无效。

2. 表中所有内容请根据提示逐一填写。

3. 输入的姓名必须与有效证件上的“姓名”一致。

4. 调入单位已确定的“调入单位名称”项填写工作单位全称,未确定的填现居住地地址或暂住地址。

5. “调出地”或“调入地”项应填写到县级;“调出单位”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铁道部(以下简称中央管理单位)管理的单位的,“调出地”项应填写中央管理单位的名称。

6. 打印用纸必须为A4打印纸。打印时,请先在浏览器的【文件】→【页面设置】中将上下左右页边距按照页面提示进行设置,然后直接单击页面中的【打印】按钮进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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